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趋利避害,多措并举,促进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
2002年电改以来,发电企业经历了煤电矛盾、环保风暴两次大的“劫难”,进入了经营业绩最好时期,也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。能否经受新电改带来的市场化“冲击”,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趋利避害,综合施策。
1、高度关注新电改,密切跟踪试点动向,做到未雨绸缪。发电侧要通过专题培训、座谈讨论、实地调研、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,积极开展新电改方案及其影响的研究,努力做到胸中有数。
2、提高对市场竞争残酷性的认识,控制电力发展节奏,建立一个基本平衡的电力市场。我国电力装机富余高达35%,部分机组处于停备状态。随着项目审批权的下放和火电业绩四年来的好转,以及各地稳增长的政治压力,预计还会有一个增长的“小高峰”。目前,电力市场过剩单纯表现为电量减少,电价因政府定价基本不变。新电改后,电量由市场分配,电价由竞争决定,将会导致“量价齐跌”。仅仅经历了电煤市场洗礼的发电企业,还没有像煤炭、钢铁企业一样真正体会过竞争的残酷。因此,各发电企业要从规模思维转向价值思维,控制电力发展节奏,加强造价控制和对标管理,着力清洁发展、节能减排、转型升级,防止盲目扩张、陷入“囚徒困境”,防止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过大,防止电力产能过剩的继续恶化,建立一个基本平衡的电力市场。当然,也要做好优胜劣汰、兼并重组的心理准备。
3、提升发电设备可靠性,抓紧建立营销体系,强化区域公司主体责任。面对售电侧放开,各发电企业要摸清全部发电机组家底,努力减少非停,提升设备可靠性,真正做到“度电必争、稳发满发”。同时,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工作,开发竞争报价信息系统,特别在新电改试点省区,要抓紧抽调专业人员设立营销机构和充实营销队伍,建立“以市场为导向,以客户需求为中心”的“区域一体化”营销体系和协调机制,明确区域公司市场竞争的主体责任,统一分配区域内发电企业的竞价电量,统筹优化各种电源资源,努力提高“六类”优先发电量的比重。
4、 开拓优质电力用户,探索参与电能直接交易,抢先布局售电市场。
5、运作好售电平台,促进需求侧响应,让电力用户拥有更多的选择权。(摘自国际电力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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